2010年10月,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浙江省工商局委托,公布了“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浙江劲光化工有限公司获评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效期三年。
据了解,“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各市工商管理局预审推荐后选评产生的。
此荣誉的获得表明企业在合同(信用)管理中有很较强信用意识;企业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