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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司设立创新奖励制度的通知

作者:劲光实业            发布时间: 2014-03-05

为了调动全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加快我司技术革新。根据我司的技术创新文件精神,现将范围扩大到全司各个岗位,即在职岗位的每一个员工,如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凡发现有省电、省煤、省汽、省人工等能为我司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或能加快我司技术革新的良言良策,上报公司后一经采用的,确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加快我司技术革新的,不管创收效益大小,公司都将予以重奖,奖励尺度为创收效益的10-20%,并将结果在公司的宣传窗内公布。

        为了长期做好我司管理创新工作,公司成立创新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王国林为小组组长,叶苗良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公司要求各成员每月必须有一个创新良策,如当月没有一个建议,则以处罚一次违规员工作为条件。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的,则削减工薪5%,以此类推。同时,为预防员工在上报过程中出现问题,公司建议员工在上报过程中,注意公司公告,一旦发现有误,立即到组长或副组长处说明情况。
        为充分利用我司后发优势,进行技术赶超战略是我司目前必须达到和完成的任务,因为这是直接影响到我司能否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希望全司广大员工认真积极对待,我们坚信劲光一定能够成功。